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调解和离婚辅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调解和离婚辅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海婚姻登记细则出台
2022年6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谐,近日,省民政厅出台《青海婚姻登记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14章、153条,主要对各级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主要职责,可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条件、必要的硬件设施及标准、婚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等作了具体规定。
《细则》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标准,统一“候登大厅”“颁证大厅”“结婚登记室”“离婚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及“档案管理室”的建设面积、软硬件配备、装修标准等相关要求,要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个人隐私保护、仪式感等需求。
《细则》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申请和离婚登记流程。婚姻登记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待离婚冷静期满30个自然日后可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时限为离婚冷静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超过登记期需重新开始离婚申请。
《细则》明确了“跨区域通办”实现后的办理条件。各地逐步实现“市(州)内通办”“省内通办”后,本省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在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后,除《细则》规定的相关证件外,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细则》明确了结婚颁证服务形式和流程。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群众自愿及免费的原则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颁证服务。当事人通过宣读《结婚誓词》、颁证仪式,了解“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树立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价值观。
《细则》明确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和要求。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理性的婚恋观,领悟婚姻家庭的责任担当,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开展离婚调适辅导,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细则》明确了婚俗改革任务和实施目标。
李小芸,江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金牌调解》节目金牌调解观察员,宁夏和谐婚姻家庭辅导咨询中心、宁夏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兴庆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联合邀请到江西卫视金牌调解员,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IPA国际认证协会注册对外汉语教师(高级),江西卫视《金牌调解》资深观察员,江西教育电视台青少年成长导师,省市多家机构、媒体特邀专家,南昌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巾帼精英帮帮团特聘专家。
她是1***6年出生的。
可以诉讼离婚,家暴是离婚的条件之一。离婚自由,不因他是否同意,而判决离或不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调解和离婚辅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调解和离婚辅导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cdgsw.com/post/8410.html